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 泰 公告编号:2013-044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投资者问询事项及其解答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将近期证券部门有关接听与解答投资者问询事项整理并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问询主要事项
投资者重点关注与问询事项主要包括如下三大方面: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2、公司申请恢复上市,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3、公司为恢复上市采取的相关措施。
二、公司解答情况
对投资者有关问询事项,公司证券部门均及时接听、耐心解答、认真回复。其中,回复情况主要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1、2013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已于2013年3月27日披露相关议案;
2、2013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3、截止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正常进行。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2.1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7、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8、不存在本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
9、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公司为恢复上市采取的相关措施。
1、近期,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尽快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
2、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
三、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1、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
2、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的年度报告;
3、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4、上市公司或者收购人以终止股票上市为目的回购股份或者要约收购,在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5、上市公司被吸收合并;
6、股东大会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作出终止上市的决议;
7、公司解散;
8、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9、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年年度报告,但未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10、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11、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
12、《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规定的其他条款。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