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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股票第三次解锁的公告
    2013-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3-015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股票第三次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数量为2,472,737股。

    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的股票可上市流通的时间为2013年7月5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2010年4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后,公司根据有关要求又重新修改了激励计划,形成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下称激励计划修订稿)。

    2010年6月5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出具了《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上市部函[2010]116号),对公司激励计划修订稿无异议。

    2010年6月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激励计划修订稿,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为此专门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10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股权激励计划。

    2010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确定2010年7月5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10年7月2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放弃或减少认购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2010年7月5日。

    授予价格:20.28元。

    授予数量:4,541,300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55人。

    (三)股权激励股份授出后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限制新股票授予时变动情况截止公告日
    持有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时间变动原因变动数量尚未解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激励对象4,541,3000.6062011年4月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2,270,6502,472,7370.182
    2011年7月第一次解锁-2,724,780
    2012年4月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408,717
    2012年7月第二次解锁-2,247,944
    2013年6月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224,793

    2011年4月,公司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底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3股,转增2股,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4月25日。实施后总股本为1,124,149,746股,追溯调整的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6,811,950股。

    2011年7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票首次解锁,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追溯调整后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解锁股票数为2,724,780股,尚未解锁4,087,170股。

    2012年4月,公司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末总股本1,124,149,7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0.9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股,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28日。实施后总股本为1,236,564,721股,追溯调整的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7,493,145股,公司尚未解锁4,495,887股。

    2012年7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票第二次解锁,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追溯调整后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解锁股票数为2,247,944股,尚未解锁2,247,943股。

    2013年6月,公司实施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以2012年末总股本1,236,564,7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0.8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股,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6日。实施后总股本为1,360,221,193股,追溯调整的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8,242,459股,公司尚未解锁2,472,737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下称《激励计划》)第七条之有关规定“自授予日起12个月,为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锁定期内,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不得转让。授予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自本计划授予日(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为2010年7月5日)+12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据此,《激励计划》规定的锁定期已经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第三个解锁时间为自授予日(T1日)+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T1日)+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解锁为公司限制股票第三次解锁,解锁日期为2013年7月5日。

    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锁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解锁日前最近一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出现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业绩条件:

    (1)本《激励计划》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2)第三次解锁条件为:公司授予所在2012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0.30亿;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

    在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吸收合并其他公司,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的,本《激励计划》继续有效,但因吸收合并而增加的被合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计入解锁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0.77亿元和10.43亿元,均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8.93亿元和8.68亿元;同时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为11.51亿元,营业收入为54.35亿元,均高于第三次解锁条件,且2012年度公司未发生吸收或合并事项。所以,董事会认为公司满足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同时,根据《激励计划》第九条之有关规定,除了公司满足解锁条件外,激励对象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进行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

    1、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一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激励对象具有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根据公司《考核办法》,各批限制性股票首个可解锁日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将激励对象划分为六个等级,其中个人绩效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可解锁。”

    经董事会审查,本次解锁对象满足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且绩效考核评分均为100分,均可足额解锁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七条之有关规定“自授予日起12个月为授予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锁定期满次日起的36个月为解锁期。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分别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各申请解锁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30%、30%。”

    所以,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追溯调整后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的30%。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解锁的股份是股权激励股份的第三次解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姓名职务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追溯调整后)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周云曙董事、总经理1,089,000326,70030%
    2蒋新华副董事长308,55092,56530%
    3张永强董事、

    副总经理

    308,55092,56530%
    4李克俭副总经理308,55092,56530%
    5沈灵佳副总经理163,35049,00530%
    6孙 辉副总经理272,25081,67530%
    7袁开红副总经理272,25081,67530%
    8刘 疆副总经理272,25081,67530%
    9孙杰平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254,10076,23030%
    10戴洪斌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254,10076,2303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3,502,9501,050,885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4,739,5091,421,85330%
    合 计8,242,4592,472,7373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7月5日。

    (二)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数量为2,472,737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管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项目变动前股本本次变动变动后股本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72,737-2,472,7370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2,472,737-2,472,737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57,748,456+2,472,7371,360,221,193
    股份合计1,360,221,19301,360,221,193

    五、律师关于股权激励股份解锁事宜的结论意见

    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事宜的法律意见》(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认为公司及全体激励对象本次解锁的条件和程序均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