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7 股票简称:渤海轮渡 编号: 临2013-017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3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4人,实际参加董事14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建君先生召集。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想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4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具体内容想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 票;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具体内容想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 票;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修正案》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4、《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167 股票简称:渤海轮渡 编号:2013-018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上午09:00点整
(四)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已于2013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该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该议案已于2013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该议案已于2013年7 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 年7月11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3年7月16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17时。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环海路2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3年7月19日早08:30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烟台市环海路2号
渤海轮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64000
联系电话:0535—6291223
电话传真:0535—6291223
联 系 人:王晓燕 闫其锋
七、其他事宜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 号 | 议 案 名 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章程修正案》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 |||
3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传真登记后请将原件或复印件寄回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帐户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