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3-035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
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年11月12日,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彩虹精化”)与深圳市汇海同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海同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向汇海同舟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尔特保温”)52%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由于交易对手方汇海同舟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永弟先生和沈少玲女士,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协议经彩虹精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12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
2012年11月2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67),现就本次交易事项作进一步的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购买纳尔特保温52%股权人民币13,000万元,从购买日到2012年10月31日止,累计合并亏损人民币3,260万元,长期投资账面余额人民币9,74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1,000万元,可减少纳尔特保温合并亏损约人民币1,260万元。由于汇海同舟收购纳尔特保温后,为了避免与彩虹精化发生同业竞争,纳尔特保温将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人员清退,而根据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员工的补偿问题,彩虹精化与纳尔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进一步的协商,从而导致汇海同舟延迟支付了上述股权转让款项。截止2013年5月28日,公司收到汇海同舟支付的上述股权转让款的55%,计人民币6,050万元(详见2013年5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纳尔特保温从2013年6月开始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
从购买日到2013年5月31日,本次转让纳尔特保温52%股权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利润约人民币1,6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