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3-02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九千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总额度未超过九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3年7月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集财易”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4010号理财计划(产品代码:54010)。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叁千万元整)。
3、理财期限:35天。
4、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年7月3日。
5、理财产品到期日:2013年8月7日。
6、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7、投资方向:投资于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资金拆借、银行存款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其他金融资产,并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新股申购、交易所债券等其他金融资产。
8、产品收益率:5.30%/年。
9、本金及理财收益兑付时间与方式:持有本理财计划至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招商银行保障理财本金,并在到期日后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理财本金及收益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10、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成立3个工作日后,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且提前终止时的最高预计理财收益率为该理财计划公布的到期或提前终止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11、申购与赎回: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12、公司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政策风险
理财计划仅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2、流动性风险
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招商银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认购,理财计划成立后投资者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
3、信息传递风险
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公司应根据招商银行理财计划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4、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
如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规定向公司提供本理财计划,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5、再投资风险
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如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则该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不可抗力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了事前审计,并将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预计收益为152465.75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排除公司或银行有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可能性,因此存在达不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序号 | 公告日期 | 公告编号 | 签约方 | 投资金额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预计收益 | 投资盈亏金额 | |
起始日 | 到期日 | ||||||||
1 | 2013-3-19 | 2013-00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 3000万元 | 2013-3-18 | 2013-6-2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2109.59元 | 352109.59元 |
2 | 2013-5-7 | 2013-017 | 中信银行清扬路支行 | 2000万元 | 2013-5-8 | 2013-6-14 | 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 64876.71元 | 64876.71元 |
3 | 2013-6-25 | 2013-020 | 中信银行清扬路支行 | 6000万元 | 2013-6-25 | 2013-8-2 | 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 249863.01元 | 未到期 |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签订的《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