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3年7月4日起,增加光大银行为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股债动态;基金代码:00006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根据本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发布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3年6月26日起生效。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详情以最新公告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敬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公告,咨询有关基金的详情。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5
网站:www.cebbank.com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增加光大银行为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光大银行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届时将另行公告。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