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9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9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412 | 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 | 08*****021 | 常州朝阳柴油机有限公司 |
3 | 08*****385 | 常州常发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训雨、王少华
咨询电话:0519-86237018
传真电话:0519-86235691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