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 编号:临2013-33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7月4日早上10:00时;
2、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避暑林庄温泉大饭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张红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共有2名公司股东(代理人)参加了会议,持有公司477,252,392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6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1、以同意票477,253,3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以同意票477,253,3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以同意票477,253,3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以同意票477,253,3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5、以同意票477,253,3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徐斌、赵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