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获准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3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准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
在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批复后,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认真研究发行时机,积极开展发行准备,并会同主承销商向潜在投资者进行积极推介。为控制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努力争取较低的融资成本,但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光伏行业基本面影响,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综合融资成本较高,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能实现降低财务费用的目的,为保证公司与股东利益,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债券首期发行,该批复到期失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后续如再推出债券发行计划,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及时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3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爱康二期太阳能电站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9月1日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新疆精河电站二期项目进展公告》: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康”)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新发改能源【2012】2242号文“关于同意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同意新疆爱康精河电站二期2万千瓦(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接到上述通知后,新疆爱康积极组织对精河电站项目开展规划选址、土地、环评、电网接入等前期准备工作并按规定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核准。
日前,公司接到新疆爱康通知,其已正式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爱康博州精河二期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新发改能源【2013】2209号),同意由新疆爱康负责爱康博州精河二期2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该批复,目前新疆爱康正在积极筹备项目的开工建设。
此外,新疆爱康一期20MW太阳能电站已经建设完成,正在进行并网准备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