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施工总承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证券代码:600133 公告编号:临2013-04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施工总承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施工总承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与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投”)签署《黄冈大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作协议书》,由湖北路桥作为黄冈大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人。
2013年7月1日,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以上审批情况详见2013年6月14日、2013年7月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3年7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与联交投正式签署了《黄冈大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作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联交投、湖北路桥
2、交易价格:
(1)合同价格暂定为3.858129亿元,工程数量据实结算;
(2)施工措施费:施工图预算中的施工措施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干计算,且须经联交投审核,并报BT项目回购人确认。
3、支付方式:现金。
4、支付期限:
(1)根据施工进度,湖北路桥每月向联交投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款结算报告,经联交投审核批准后28日内支付工程款。
(2)质量保修金:工程结算价的5%,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
(3)质量保修期:绿化、土石方等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工程交工验收后一年;道路、桥梁护岸、管网等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工程交工验收后二年。
5、建设周期:暂定为20个月。
6、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7、违约责任:
(1)湖北路桥违约:若湖北路桥发生除因不可抗力或联交投及业主(含地方有权部门)的原因外,竣工日期较确定移交范围和内容的基准日推迟,或发生双方约定的联交投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视为湖北路桥违约。违约超过90天的,湖北路桥需按工程建安费的万分之零点一支付违约金。
(2)联交投违约:联交投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湖北路桥支付款项时,每逾期一日,应向湖北路桥支付应付而未付部分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黄冈大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作协议》其他内容详见2013年6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施工总承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3-035)。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