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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3-028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13年7月5日上午9:3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杨海飞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志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卢文彬先生因个人工作岗位职务变化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卢文彬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张志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志凤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7月22日在北京京伦饭店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于同日刊登的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

    附件: 张志凤先生简历

    张志凤,男,51岁,汉族,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担任北京机械工业学院经济管理系副系主任、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工商管理分院副院长,现任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3-029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2013年7月5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胡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志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卢文彬先生因个人工作岗位职务变化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卢文彬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张志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志凤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3-032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会议安排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7月22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北京京伦饭店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7月18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提名张志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相关会议内容见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及2013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3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在2013年7月19日17: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准)。

    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210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电话:010-85171856

    (二)传真:010-65668256

    (三)联系人:李铮 王佳

    (四)邮编:100022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2、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提名张志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3年7月18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 “银泰资源” (股票代码:000975)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张志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请审议提名张志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通过该议案,并按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冯道祥 郭卫东 卢文彬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