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3-020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3年6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3年7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
3、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兴工业园区步焦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 杨卫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00,019,3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01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其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其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其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黄青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