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长征电气 编号:临2013—036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013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3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再次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7月8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7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武汉路长征电气工业园三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7900213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5.15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5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1011174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99 |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肖连生由于公务未能出席,独立董事石校瑜、刘宗义由于公务未能出席,独立董事胡晓登因生病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王肃先生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马滨岚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通过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88751178 | 99.81% | 285852 | 0.15% | 76840 | 0.04% | 是 |
2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85343768 | 99.57% | 284452 | 0.33% | 86840 | 0.10% | 是 |
3 | 《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的议案 | 85343768 | 99.57% | 284452 | 0.33% | 86840 | 0.10% | 是 |
4 | 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85343768 | 99.57% | 280952 | 0.33% | 90340 | 0.10% | 是 |
5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85343768 | 99.57% | 310732 | 0.36% | 60560 | 0.07% | 是 |
6 | 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延长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188742578 | 99.80% | 310732 | 0.16% | 60560 | 0.04% | 是 |
以上6项议案均涉及特别决议表决,并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03398810股股票,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指派熊杰和王锋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