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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进展公告
    2013-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3-临02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14,008.043万元的挂牌价格转让所持有的湛江冠通投资有限公司35%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2013年5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上刊登了《出售资产公告》,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的湛江冠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通投资”)35%股权,以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基础,该转让事项已经公司5月28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3年6月3日至2013年7月1日,冠通投资35%股权在北交所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挂牌价格为14,008.043万元。挂牌期满后,北交所于2013年7月4日分别向本公司和意向受让方出具了《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经确认摘牌方为湛江市晟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安房产”),摘牌价为14,008.043万元,本公司与晟安房产于2013年7月4日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湛江市晟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湛江市赤坎区观海路北18号

      法定代表人:张永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10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修材料、五金交电、电脑的销售。

      2012年12月27日,晟安房产通过北交所摘牌取得冠通投资65%股权。

      2、交易履行情况

      分期付款,受让方晟安房产于2013年7月2日前将转让价款中的30%(含保证金)即4,202.4129万元汇入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剩余价款9,805.6301万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1年内付清,并提供房产(不动产)抵押担保。

      3、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晟安房产总资产为120,326.09万元,净资产为11,165.67万元,净利润为2,951.05万元。

      三、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冠通投资35%股权。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仁和评报字(2013)第034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4月30日,冠通投资总资产账面价值13,328.26万元,评估价值40,027.99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5.01万元,评估价值5.01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3,323.25万元,评估价值为40,022.98万元。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值为14,008.04万元。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本次评估以土地能变更为商住用地为前提,冠通投资所拥有的土地为工业用地,目前尚在办理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的相关手续。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集中资源做强公司主业。

      本次出售冠通投资35%股权,预计将对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所形成的收益尚需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冠通投资股权。

      六、备查文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同仁和评报字(2013)第034号);

      (二)《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