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0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亚大汽车”)拟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1,5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亚大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简称“长春亚大汽车”)拟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凌云集团”)委托借款1,500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可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亚大汽车、长春亚大汽车拟分别向凌云集团申请委托贷款1,500万元。
凌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向凌云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本公司与凌云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仅限于房屋租赁等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与其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进行了对外公告。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住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喜增
注册资本:21,893.89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塑料管道及相关设备、高压电器设备零部件制造;机加工;集团内部能源管理(只限分支机构经营);房租租赁(只限自有房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经协商,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亚大汽车拟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凌云集团申请金额为1,5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三个月,利率在半年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长春亚大汽车拟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凌云集团申请金额为1,5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六个月,利率在半年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目的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贷款利率在半年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3年7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关联董事李喜增、罗开全、王世宏、信虎峰、李志发、范军予以了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长春亚大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有利于满足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利率在半年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两家子公司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