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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3-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3-023】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0,923,10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390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7月15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河生物”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38号” 文核准,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23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2]228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2,72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票自2012年7月1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8,169万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份总额为10,892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169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23 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谢昌贤、邓维康、李维奇、吴明夏、刘运添、何静华、刘迎春、邬瑞岗和邓一新9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根据“公司法”规定,新湖集团、普鸿谷禧、蒙吉利三名法人股东以及李志平等38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与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5、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7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0,923,10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390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50人,其中法人股东3人。经核对本次解除限售的人员名单及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与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相关承诺是一致的。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

    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

    备注
    1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84,0983,984,098质押
    2普鸿谷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3,000,000 
    3内蒙古蒙吉利经济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2,000,000 
    4李志平2,000,0002,000,000 
    5初秀丽1,985,8091,985,809 
    6谢昌贤1,488,1431,488,143董事、总经理;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25%。
    7刘 颖1,200,0001,200,000 
    8李维奇1,063,0951,063,095董事、副总经理;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25%。
    9何 敏1,002,8891,002,889 
    10李淑荣1,002,8891,002,889 
    11卢志升682,889682,889 
    12吴明夏1,000,0001,000,000董事;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25%。
    13杨年媛1,000,0001,000,000 
    14刘运添830,860830,860副总经理;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25%。
    15邓维康810,865810,865原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12月19日辞去副总经理;2013年1月11日辞去董事。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50%。
    16李仲科760,579760,579 
    17蔚然风680,680680,680 
    18贺海英660,579660,579 
    19何静华620,000620,000原副总经理,2012年12月19日辞职;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50%。

    20邬瑞岗607,000607,000财务总监;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25%。
    21邓一新568,121568,121董事会秘书;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25%。
    22叶金良501,215501,215质押
    23王 渊501,215501,215 
    24李守业232,638232,638 
    25焦秉柱220,653220,653 
    26刘迎春200,552200,552副总经理;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25%。
    27解远芳200,552200,552 
    28巴 图200,552200,552 
    29高呼钢200,552200,552 
    30苗建清160,481160,481 
    31孙学诚150,430150,430 
    32王俊峰122,380122,380 
    33孔祥荣100,309100,309 
    34李明霞100,309100,309 
    35郑应华100,309100,309 
    36黄 霞100,309100,309 
    37高进强100,309100,309 
    38屈 霄100,309100,309 
    39明 群100,309100,309 
    40吴瑞明100,309100,309 
    41杨彩云90,25890,258 
    42王 峰60,17260,172 
    43司晓丽50,12150,121 
    44高虎成50,12150,121 
    45王红漫50,12150,121 
    46董德坤50,12150,121 
    47李 政50,00050,000 
    48苗永红40,00040,000 
    49王雪军25,00025,000 
    50周 玲15,00015,000 
    合计 30,923,10230,923,102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银河证券认为:

    金河生物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其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