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精机 公告编号:2013-046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16,286,3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7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750 | 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
2 | 08*****766 | 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 |
3 | 08*****972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 | 08*****231 | 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5 | 08*****389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法律部
咨询联系人:付宏钊
咨询电话:010-58354876
传真电话:010-58354848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