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岛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3-019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介绍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2013年7月11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3楼第八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62,920,71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8.54 |
(三)会议表决方式、主持情况。
1、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2、会议召集人: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李爱国董事长。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曾标志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呼代利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周志远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许献红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内容 | 同意股数 (股) | 同意比例 (%)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62,920,71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二、《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 162,920,71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 162,920,71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品种及期限 | 162,920,71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 | 162,920,71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 162,920,71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6、发行方式 | 162,920,71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7、担保方式 | 162,920,71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 162,920,71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162,920,71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162,920,71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四、《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 162,920,71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6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临2013-016号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施念清、王立。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