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 (临)2013-016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有效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推选周秉利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李春龙先生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周秉利,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炼铁厂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包钢机动处副处长、处长;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设备动力部部长;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包钢股份董事、包钢西创董事。现任任包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包钢稀土董事长。
李春龙,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冶金研究所副所长;包钢冶金研究所所长;包钢(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兼钢铁研究院副院长;包钢(集团)公司 副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副主任;包钢(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继续聘任孟志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简历:
孟志泉,男,汉族,195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炼钢厂副厂长;包钢(集团)公司炼钢厂厂长;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炼钢厂厂长;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稀土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包钢稀土副董事长;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包钢稀土副董事长;包钢(集团)公司董事、包钢稀土副董事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董事、包钢股份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孟志泉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孟志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情形;无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孟志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包钢股份信息披露制度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经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协商,拟于近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售后回租方式租赁巴润公司机械等设备,融资额度为6亿元,融资期限6年,租金率为人民币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每季度支付一次。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包钢股份的资产结构,减少与包钢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兑现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事项,本公司决定以现金方式收购固阳矿山公司100%股权,最终收购价格尚需经评估后确定。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固阳矿山公司”)是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现有职工1121人。2012年生产铁精矿23.16万吨、白云石87.73万吨,煅烧白云石18.45万吨,并已形成了年产球团矿240万吨的生产规模,截止2012年末账面净资产为72451.33万元,实现销售收入52,479.02万元,利润6,697.94万元,产品主要供应本公司用作钢铁冶炼原辅材料。
本议案尚需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批准备案。本次关联交易待收购资产须经审计评估后,形成正式收购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如最终评估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