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QFII试点扩至新加坡伦敦
将进一步加快QFII、RQFII发展,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今年来,QFII净汇入资金超过600亿元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梁伟
中国证监会昨日宣布,证监会、央行及外管局决定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增加到1500亿美元,并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在新加坡、伦敦等地进一步拓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中国台湾地区、新加坡、伦敦等地金融机构参与RQFII试点,将参照现有中国香港金融机构参与RQFII试点相关法规实施。下一步,证监会还将进一步加快QFII、RQFII发展,与相关部门加强协商,完善境外投资者的资金汇出入管理、所得税政策等相关制度。
近年来,QFII发展明显加快。去年4月,QFII总投资额度从300亿美元增加到800亿美元,2012年监管部门新批准QFII机构72家,新批准额度158.03亿美元。今年以来,新批准QFII机构22家,新批准额度60.2亿美元。QFII资格和额度审批基本同步,截至目前,我国QFII机构总数已达229家,累计批准额度434.63亿美元。
境外投资者对我国资本市场表现出了强烈的投资愿望。据权威统计,今年以来QFII净汇入资金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目前QFII和RQFII持股市值约占A股流通市值的1.6%。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QFII总投资额度进一步扩大到1500亿美元,将有利于吸引更多境外长期投资机构进入,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与此同时,RQFII试点也在稳步扩大。去年11月,RQFII投资额度增加到2700亿元人民币;今年3月,RQFII试点扩大到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取消投资比例限制。近期签署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定,允许台资金融机构以RQFII方式投资大陆资本市场。
目前,已有37家机构获得RQFII资格,其中今年获批的已有11家;累计批准额度1049亿元人民币,其中今年批准379亿元。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将RQFII试点在新加坡、伦敦等地进一步拓展,将为推动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注入新的活力。
据悉,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快QFII、RQFII发展,与相关部门加强协商,完善境外投资者的资金汇出入管理、所得税政策等相关制度,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近阶段监管部门一直在与相关部门协调、讨论,希望尽快明确QFII所得税征收办法及方式,消除境外投资者税收的不确定性,目前这项工作还在进展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