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编号:临2013-019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07月12日在成都新都区成发工业园118号大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5,878,079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1.16% |
(三)本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锦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长陈锦、董事陈育培、独立董事贾小梁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蒋富国、王旭东、李金亮、贾东晨、独立董事吴光、曾永林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杨波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孙岩峰、监事晏水波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 | 表 决 事 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第三十条 公司(含子公司)承接的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国家投资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国有资产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要求转增为国有资本公积或国有股权(或国有实收资本),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或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独享。在依法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或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可依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方式享有该项权益。 (2)上述修改后,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序号以及条款中相互援引时提及的序号根据本议案的修订结果作相应的调整。 | 135,878,079 | 100% | 是 |
2 | 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 | 同意为中航工业哈尔滨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哈轴”)向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红旗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王府井支行申请的3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担保。 | 135,878,079 | 100% | 是 | ||||
(2) | 同意由中航哈轴除公司以外的其他四家股东以各自对中航哈轴的出资比例为限为公司提供按份保证方式反担保。 | 135,878,079 | 100% | 是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编号:临2013-020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一)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条,内容为:
第三十条 公司(含子公司)承接的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国家投资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国有资产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要求转增为国有资本公积或国有股权(或国有实收资本),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或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独享。在依法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或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可依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方式享有该项权益。
(二)上述修改后,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序号以及条款中相互援引时提及的序号根据本议案的修订结果作相应的调整。
特此公告。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