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3-022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0.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扣税后根据持股主体和持股期限的不同,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分别为0.0095元、0.009元、0.008元。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8日
●除权(除息)日:2013年7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24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3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5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1、本次分配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270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派现金额为427.05万元(含税)。
2、代扣代缴事项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95元;如股东的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实际税率为5%。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09元。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公司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1 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8日
2、除权(除息)日:2013年7月1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24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3年7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公司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252796 传真:0736-7266736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3-023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上半年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的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增长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亿—2.6亿元,与去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长1477.78%-1609.26%。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11,236.93元;
2、基本每股收益:0.0356元/股。
三、业绩变动情况说明
2013年半年度公司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转让上海泓鑫置业有限公司48.92%的股权。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13年5月2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决议公告》、《股权转让公告》和2013年6月14日《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此次股权转让正严格按照《股权转让公告》的相关条款执行,目前已进入实施股权转让阶段。回收资金主要用于水产主业全产业链及德山酒营销,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