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观点·专栏
  • 5:专版
  • 6:公司
  • 7:市场
  • 8:艺术资产
  • 9:市场趋势
  • 10:开市大吉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互动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人物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上投摩根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参加中国银行、交通
    银行等代销机构基金定期定额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提示性公告
  •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3年第7号)
  •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媒体报道说明的公告
  •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关于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
    变更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公告
  •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  
    2013年7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0版:信息披露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上投摩根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参加中国银行、交通
    银行等代销机构基金定期定额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提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3年第7号)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媒体报道说明的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关于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
    变更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公告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3-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9 股票名称:王府井 编号:临2013-020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70元。扣税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每股现金红利0.66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现金红利0.63元。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8日

      ●除 息 日:2013年7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25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13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十届股东大会(2012年年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第三十届股东大会(2012年年会)决议公告(临2013-016)。

      二、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7.00元(含红利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0.7元(含红利所得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23,937,661.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2.发放年度:2012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13年7月18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扣税说明:

      (1)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以下简称“财税〔2012〕85号通知”)的规定,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根据上述规定,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暂由本公司统一按5%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665元/股。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63元/股。如相关股东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可按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7元/股。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8日

      2. 除 息 日:2013年7月19日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25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3年7月18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股东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外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5125960

      联系传真:010-65133133

      联系地址:北京王府井大街253号

      邮 编:100006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十届股东大会(2012年年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