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苧月 ○编辑 王诚诚
近日,记者向多家商业银行了解到,目前各银行已按照银监会规定,补录于2011年1月1日至今发售的理财产品的信息,银行理财产品电子登记系统运行良好。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电子化登记制度令银行理财监管逐步进入整体可量化系统评估阶段,有利于提高产品运作的透明度。该系统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是好消息,并不会影响日后产品的发行量和收益情况。
电子化登记系统运行良好
6月,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一期)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银行向公众发售理财产品之前需先对这些产品进行登记,未在理财系统进行报告和登记的理财产品,不得发售。
按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设计的理财产品实行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报告和信息登记制度,总行应在理财产品销售前的10个工作日,通过系统向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报告产品相关信息。
据悉,登记的信息包括产品期次、运作模式、投资资产种类及比例等,以及产品审批人、设计人、联络人、投资经理等。理财产品需逐只报告其申报、发行、存续和终止登记。未能或推迟提交数据以及谎报信息的银行将被停止销售理财产品。
银监会还表示,各家商业银行需在7月31日前补录2011年1月1日之后发行的所有理财产品的信息。
据记者向多家银行了解,目前,商业银行已开始补录近两年半内的理财产品信息,该电子登记系统运行良好。同时,银行内部人士指出,银行理财产品登记系统将强化“8号文件”的监管效力,对资产池业务和期限错配的监管能够有效加强,有利于提高产品的运作透明度。
产品发行及收益或不受影响
今年3月,银监会“8号文件”出台,拟规范银行理财产品在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领域的投资行为。受此影响,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出现大幅下探,发行步伐放缓。数据显示,2013年1-6月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为4.40%,同比2012年1-6月的4.86%下滑46个基点。
银行理财产品登记系统上线后,部分市场人士表示,鉴于理财产品需在发售前的10个工作日逐个递交材料,再加上内部的审核时间,意味着约15个工作日后,产品才能正常发售,这将影响产品的发行效率。另外,理财产品实现电子化登记后,或导致银行利用表外资产进行资金腾挪的空间被压缩,募集的资金投向将受到一定监管,理财产品收益水平难以攀升,甚至存在下探风险。
不过,华夏银行个人业务部财富管理室经理吴志坚表示,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一直饱受争议,此前各家银行递交的纸质报告信息披露存在差异,且并不全面。银行理财产品电子登记系统可促使商业银行更加透明、细致地公开产品信息,令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透明化的政策正式落地,这有利于整个市场规范化运作,但并不会对产品日后的发行和收益情况产生负面影响。
平安银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产品的实际收益依赖于投资标的的市场走势,电子化登记系统不会对其收益率产生明显影响。某券商研究员也指出,产品的收益水平与资金价格成本有关,仅一个登记系统不足以令日后新发产品的收益率下降。此外,银行进行系统报备对产品的发行效率或有影响,但待各银行适应其登记流程后,整个理财产品的发行步伐依然有望稳步上升。
但是,在沪某中资行产品部经理称,该系统存较长的登记和审核期,这对于结构性产品而言有所不利。如果投资标的市场行情在该期间内,出现较大波动,会增加产品收益的不确定性,这对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银行理财产品登记系统只是监管层加码该市场透明化运作的第一步,目前只要求输入产品端的信息。日后,发售端的投资信息或也纳入电子化报备,则各家银行理财产品的对比,投资者和理财人员的信息,会计核算办法等信息有望公开。”该经理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