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海外
  • 6:金融货币
  • 7:证券·期货
  • 8:证券·期货
  • 9:财富管理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广告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地产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业务公告
  •  
    2013年7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A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1版:信息披露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业务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业务公告
    2013-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7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财通保本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7200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3年7月1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3年7月18日

    2 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转换转出、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9:30-15:00)。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各基金申购、赎回费率请参照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参照本公司优惠活动公告。

    3、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持有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限超过1年但小于2年,现欲转换为财通保本混合发起;假设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转入财通保本混合发起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05%,申购补差费率为0.4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10,000×1.100×0.05%=5.50元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10,000×1.100-5.50=10994.5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0994.50×0.40%/(1+0.40%)=43.80元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5.50+43.80=49.30元

    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49.30)/1.200=9125.58份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宜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

    2、可办理转换业务的本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交易网址:https://ec.ctfund.com

    直销柜台: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邮编:200120

    客服电话:400-820-9888(免长途话费)

    直销联系人:潘丹

    直销专线:(021)6888-5513

    直销传真:(021)6888-8169

    客服邮箱:service@ctfund.com

    公司网站:www.ctfund.com

    (2)非直销机构

    投资人还可以可通过如下场外销售渠道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交通银行、宁波银行、财通证券、银河证券、东海证券、国泰君安、光大证券、国海证券、长城证券、东吴证券、爱建证券、数米基金、众禄基金、中信建投、天相投顾、好买基金。

    3、本公司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须同时向代理销售机构提交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请,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否则申请无效。

    (3)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法,即转出/转入基金的成交价格以申请当日转出/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依据,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时,须缴纳一定的转换费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

    ①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②免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上述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具体的转换费用收取方式,参见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基金文件。

    (4)基金管理人可对投资者转换份额进行合理限额规定,如单个投资者单笔最低转换份额、转换后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持有份额等。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明确载明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在不影响基金持有人实际利益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转出/转入份额限制,但调整结果必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5)基金账户冻结期间,基金转换申请无效。

    (6)投资者在申请基金转换转出时,可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转出,在某一销售机构处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仅限于在该销售机构处持有的基金份额。如单只基金设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如前/后端收费,则投资者在申请转换转出时,应指定转出份额的收费方式归属,每种收费方式下可转出的份额仅限于在该销售机构持有的该收费(前端收费或后端收费)方式下持有的基金份额。

    (7)基金注册登记机构采用"先进先出"原则确认基金转换转出申请,即先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先转出。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8)若基金转换申请日发生巨额赎回且基金管理人决定部分延期赎回的,转换业务不享有优先处理权。提交的转换申请按比例计算当日可转换外,当日未确认的基金转换转出申请份额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9)投资者T日提交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T+1日进行确认,T+2日投资者可至销售机构处查询转入确认份额。对于某些特定基金,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上述确认日规则,但须在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基金文件中载明。

    (10)基金转换以转换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资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11)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处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除须填写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交易特殊业务申请书》外,至少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 个人投资者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交易账户卡或资金账户卡;

    3、代办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他人代办方式)。

    ② 机构投资者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交易账户卡或资金账户卡;

    ③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交易授权签字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如投资者以电子交易方式提交基金转换申请,则不受上款约定,具体的办理方式参见各销售机构的电子交易规则。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相关基金的转换业务事项,可到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当地网点查询,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也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转换入,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具体保本条款详见本基金法律文件)。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