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临2013-0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2元(含税)。
●扣税后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49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78元。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9日(周五)
●除权除息日:2013年7月22日(周一)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26日(周五)
一、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3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6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2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2013年7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以总股本4,661,099,82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利润为661,876,175.72元,占可供现金分配利润的12.09%,占公司201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0.21%。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0.142元。扣税后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49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78元。
5、扣税说明:
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取得股息红利时统一暂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税负为5%,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49元。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1278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对于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42元。(对于非居民企业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也可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
三、相关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9日(周五)
2、除权除息日:2013年7月22日(周一)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26日(周五)
四、利润分配对象
截至2013年7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以下10名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除以上10名股东外,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45楼
电话:0755-82960524 陈先生
传真:0755-82944669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