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司封面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工银瑞信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 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  
    2013年7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A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56版:信息披露
    工银瑞信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3-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21日生效。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比例的各项约定。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其中,基金持有的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二季度市场分化严重,由于经济数据低于预期且没有明显向好的预期,沪深300下跌11.8%,有色煤炭等传统周期行业更是下跌超过20%,而以TMT行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却逆势上涨,传媒更是上涨30%以上,估值分化进一步拉大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体现出市场对于未来经济转型的强烈预期和巨大分歧。

    本基金在二季度操作稳健,下跌2.2%,显著跑赢沪深300和中证700指数,其中对于组合贡献较大的是大众消费品、医疗保健和传媒等消费行业的龙头公司,组合整体估值合理,重点持仓公司的业绩表现也较好,体现出上述企业在经济下行环境中的较强竞争优势和经营能力。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2.2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3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对于宏观经济的看法:增长方面:国内经济处于艰难的转型阵痛期,总需求萎靡不振,而另一方面土地、资金、人工等成本则刚性上涨,全行业产能利用率较低,企业折旧压力大且提价能力弱,虽然GDP增速还能保持平稳,但是企业的盈利能力大概率逐步下降;通胀方面压力不大,PPI还有超预期下行的可能;流动性方面,二季度流动性状况明显转差,6月底还出现了罕见的钱荒,未来流动将从过度宽松转向适度宽松,国内外都有流动性逐步收紧的趋势。

    对于市场走势的看法:二季度市场最大的特征是转型预期下的资金驱动,市场对于传统经济极度厌恶而对于以TMT、医药、大众消费、节能环保为代表新兴产业极度追捧。在整体宏观经济很难见到超预期向上的情况下,市场情绪将始终偏好上述行业,而大概率上未来优质的成长股也会诞生于这些行业之中。但是,目前这些行业中最大的风险就是价格,过高的估值使得投资变得风险巨大。所以,本组合未来将持续保持对于新兴成长行业的密切关注,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将进一步加强对于上述行业中优质公司的研究深度,努力发掘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优质成长股,通过分享真正有质量的成长来为投资者实现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9.3 其他资产构成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基金简称工银消费服务股票
    交易代码48101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4月2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386,263,660.61份
    投资目标通过投资消费服务类行业股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在合理风险限度内,力争持续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建立系统化、纪律化的投资流程,遵循初选投资对象、公司治理评估、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评估、公司财务分析、投资吸引力评估、组合构建及优化等过程,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构造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在股票型基金中属于中等偏高风险水平的投资产品。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3年4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12,303,102.75
    2.本期利润-18,829,469.2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2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234,021,935.2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90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2.20%1.17%-9.32%1.16%7.12%0.01%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何江旭权益投资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4月21日16曾担任国泰基金金鑫、基金金鼎、金马稳健回报、金鹰增长以及金牛创新成长基金的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监兼权益投资副总监;2009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0年4月12日至今,担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21日至今,担任工银消费服务行业基金的基金经理。
    王勇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11月7日先后在慧聪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主管,香港新世界数字多媒体公司担任市场经理;2007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研究员兼专户投资顾问,2011年11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消费服务行业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今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26日起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1,047,123,611.4484.48
     其中:股票1,047,123,611.4484.48
    固定收益投资79,560,000.006.42
     其中:债券79,560,000.006.42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0,000,000.007.2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1,032,030.041.70
    其他资产1,724,275.730.14
    合计1,239,439,917.21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686,038,982.7755.5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41,736,278.893.38
    批发和零售业58,855,274.814.7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3,840,921.473.55
    金融业70,187,000.005.69
    房地产业41,322,000.003.3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8,431,157.643.9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1,482,651.842.5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5,229,344.022.04
    综合
     合计1,047,123,611.4484.85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02311海大集团7,300,00083,658,000.006.78
    600519贵州茅台329,73863,431,699.065.14
    600887伊利股份1,899,88959,428,527.924.82
    601933永辉超市4,400,00051,348,000.004.16
    000895双汇发展1,306,84850,235,237.124.07
    600518康美药业2,000,00038,460,000.003.12
    000651格力电器1,499,95337,588,822.183.05
    002080中材科技2,598,57137,315,479.563.02
    002081金 螳 螂1,249,68735,578,588.892.88
    10002344海宁皮城1,603,10430,635,317.442.48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家债券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79,560,000.006.4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79,560,000.006.45
    企业债券
    企业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可转债
    其他
    合计79,560,000.006.45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3020113国开01800,00079,560,000.006.45

    序号名称金额(元)
    存出保证金355,586.60
    应收证券清算款44,975.50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1,293,834.70
    应收申购款29,878.93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
    其他
    合计1,724,275.7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627,943,969.1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4,727,544.2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246,407,852.7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386,263,660.61

      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