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司封面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网上直销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  
    2013年7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A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5版:信息披露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网上直销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013-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3-031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园林”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0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1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袁奇峰委托独立董事吴裕英出席会议,并授权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涂善忠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2013年8月期满,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如下:

      提名涂善忠、黄庆和、曾伟雄、全小燕、叶劲枫、陈重阳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裕英、杨小强、袁奇峰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提名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为3人,没有职工代表,合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各位董事会成员薪酬不变,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就第二届董事会成员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议续聘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情况如下:

      曾伟雄:总经理,任期三年(2013年8月2日-2016年8月2日);

      马力达,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2013年8月2日-2016年8月2日)。

      上述提名人员薪酬不变,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规定及公司经营工作安排,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议续聘如下高级管理人员:

      全小燕:副总经理,任期三年(2013年8月2日-2016年8月2日);

      叶劲枫,园林规划设计院院长,任期三年(2013年8月2日-2016年8月2日);

      郭沛锦:副总经理,任期三年(2013年8月2日-2016年8月2日)

      林奕文:副总经理,任期三年(2013年8月2日-2016年8月2日);

      区锦雄:副总经理,任期三年(2013年8月2日-2016年8月2日);

      邬穗海:副总经理,任期三年(2013年8月2日-2016年8月2日);

      曾 杼:副总经理,任期三年(2013年8月2日-2016年8月2日)

      马力达,副总经理,任期三年(2013年8月2日-2016年8月2日);

      谭广文:副总经理,任期三年(2013年8月2日-2016年8月2日);

      周 滨:财务总监,任期三年(2013年8月2日-2016年8月2日)。

      上述提名人员薪酬不变,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需要,董事会决议续聘万玲玲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三年。其简历附后。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配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第八条进行修订,原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修订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13年8月2日(周五)上午10:00在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93号广州金桥酒店七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涂善忠:

      男,1960年生,园林助理工程师,中专学历。广州市城市绿化协会秘书长,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副会长,广州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环境艺术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2005年获“广州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历任广州市流花湖公园园林科科长、广州市普邦园林配套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涂善忠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19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35%;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黄庆和:

      男,1961年生,园林工程师,大专学历。2003年主持设计的佛山丽日豪庭项目获国家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2008年主持设计的天津格调春天花园项目、2009年主持设计的佛山中海金沙湾项目均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2008年主持设计的广州云裳丽影项目获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2010年主持设计的广州长隆酒店二期项目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大金奖。历任广州市越秀公园园林科科长、广州市普邦园林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副执行董事兼总设计师,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黄庆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25,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4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曾伟雄:

      男,1961年生,中专学历,园林助理工程师。历任广州市绿化公司白云苗圃技术员,苗圃主任,广州市花木公司园林分公司经理、广州市普邦园林配套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工程部总经理,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曾伟雄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4,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叶劲枫:

      男,1976年生,本科学历,园林工程师,1999年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林学院。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环境艺术学术委员会委员。2003年参与设计的广佛山丽日豪庭项目,获国家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2008主持设计的天津泰达格调春天项目获国家詹天佑大奖;2010年主持设计的广州长隆酒店二期项目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大金奖。历任广州普邦园林有限公司设计总监,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园林规划设计院院长。

      叶劲枫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曾杼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3,5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全小燕:

      女,1959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园林工程师,毕业于中央党校。历任广州市流花湖公园副主任、广州市普邦园林配套工程有限公司绿化设计总监兼副总经理,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全小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2,5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陈重阳:

      男, 1967年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历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任助理检察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规划部、合规部经理,现任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重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裕英:

      女,1955年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截至公告之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历任广州机电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珠江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裕英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杨小强:

      男,1969年生,博士学位,毕业于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截至公告之日,未持有公司股份。2006-2007年,参与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的《税收基本法(专家稿)》立法,担任第二章组长。2008年4月起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与财政部委托,作为重要成员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专家稿)》的起草工作。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税法与经济法教授、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澳大利亚Monash大学税收法律与政策研究所研究员、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小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袁奇峰:

      男,1965年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同济大学,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截至公告之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历任云南工学院建筑系讲师、广州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院长助理。现任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高校城市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委员、区域规划与城市经济学术委员会委员、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华南理工大学政管学院兼职教授;广东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环境艺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发展策略委员会委员、广州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顾问总规划师;佛山市人民政府咨询专家、佛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顺德区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人民政府王家墩中央商务区规划咨询委员会顾问;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袁奇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续聘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简历

      1、曾伟雄:

      详见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马力达:

      男,1980年生,硕士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经济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历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广州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高级专业经理、招商地产高级会计师、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马力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公司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全小燕:

      详见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叶劲枫:

      详见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3、郭沛锦:

      男,1963年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广州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任职施工管理负责人、广州市越秀太湖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广州市普邦园林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沛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9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林奕文:

      男,1966年生,本科学历,建筑经济师。历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从事工程概预算部经理、广州市普邦园林配套工程有限公司预算总监兼工程片区总经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奕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9%;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区锦雄:

      男,1961年生,硕士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高级工程师。截至公告之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历任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规划科科长职务、北方工业山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集团中国事业部董事、广州市新骏威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好更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普邦园林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副总经理兼片区总经理,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区锦雄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邬穗海:

      男,1962年生,大专学历,园林助理工程师。历任麓湖公园技术员、广州俊越园林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市普邦园林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邬穗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1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7、曾杼:

      女,1976年生,本科学历,园林工程师,1999年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林学院。历任广州普邦园林配套工程有限公司景观设计师、总工室副主任、绿化设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杼女士与公司董事叶劲枫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9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8、马力达:

      详见上述“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简历”。

      9、谭广文:

      男,1959年生,园林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广东省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讲师,广东园林学会理事。截至公告之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历任广州市园林科研所科研办副主任、广州市园林局科技处主任科员、1999年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广东粤晖园园长、广州市东风公园主任、广州市黄花岗公园副主任、广州文化公园主任 、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广东园林》杂志常务副主编,2010年入职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任园林规划设计院院长、研发中心副主任、企业文化部经理,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谭广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0、周滨:

      女,1972年12月出生,新西兰梅西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2007 CFO 课程学员。截至公告之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历任雀巢牛奶广州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吉百利糖果(广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东汇香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周滨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公司续聘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万玲玲:

      女,1961年生,助理经济师,本科学历。历任广州市流花湖公园科长、广州市草暖公园党支部书记、广州普邦园林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兼监事会主席。

      周滨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9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3-032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0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16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玲玲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13年8月期满,监事会提名万玲玲、王廉君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其简历如下:

      万玲玲

      女,1961年生,助理经济师,本科学历。历任广州市流花湖公园科长、广州市草暖公园党支部书记、广州普邦园林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兼监事会主席。

      万玲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9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廉君

      男,1963年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证券报编辑、广东天海威数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深圳市博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廉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提名监事中,不存在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3-033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3年8月2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2日(周五)上午10:0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26日(周五)

      (三)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93号广州金桥酒店七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集方式:现场召开

      (六)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3年7月26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涂善忠先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黄庆和先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曾伟雄先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全小燕女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叶劲枫先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陈重阳先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吴裕英女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杨小强先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袁奇峰先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万玲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王廉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关于修订《监事会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六)项属于特别提案,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8月1日(周四)9:00—17:00时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8月1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南二街一巷16号首层

      邮编:510600

      联系电话:020-87397491

      指定传真:020-87361417

      联系人:陈家怡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