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司封面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 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 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  
    2013年7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A1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49版:信息披露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3-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0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04月0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60%-95%;债券及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净资产的5%以上。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满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事后分析,定期出具公平交易稽核报告。本报告期报告认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合理范围内,结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没有出现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现象。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市场出现巨幅分化,市场对成长股给予了充分溢价。高成长的公司高估值,低成长的行业低估值,电子和信息服务等行业远远超越沪深300指数。国内实体经济依旧低迷。二季度末银行间流动性空前紧张,央行的强硬态度使得股票市场经历了雪崩式的下跌。虽然央行随后表示为保持货币市场的平稳运行提供流动性支持,市场已形成流动性趋紧预期,对实体经济复苏的预期也更为悲观。我们对年内的经济状况仍持较为谨慎的观点,并密切关注经济驱动因素和政策变化情况,谨慎对待市场中估值分化加剧的趋势与风险。本基金仍重仓持有医药和酒类行业。二季度本基金适当调整了医药行业的个股,积极寻找市场机遇来分散组合风险。二季度本基金的仓位水平基本保持稳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第二季度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50%,在同类可比基金中业绩表现偏后,主要是由于本基金持有的白酒和医药行业的相对表现较差。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本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中恒集团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日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决定给予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给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淑清等公开谴责纪律处分。

    本基金经理分析认为,中恒集团是一家质地相对良好的公司,该处罚不影响公司长期投资价值,而且公司估值水平相对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本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在较低价格区域对该公司股票进行了投资。

    5.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5.9.3 其他资产构成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7.1.1 中国证监会批准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7.1.2 《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1.3 《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7.1.4 法律意见书

    7.1.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营业执照

    7.1.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 营业执照

    7.1.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7.2 存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亲临上述存放地点免费查阅,如有疑问,可向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755-2398233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站:www.ccfund.com.cn

    基金简称长城消费增值股票
    基金主代码200006
    交易代码20000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4月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296,991,942.95份
    投资目标重点投资于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及增长方式转变所带来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主动型股票基金,采取适度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在重点配置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优势企业股票的基础上,择机加入债券类资产以降低系统性风险;“自下而上”地精选个股,充分把握消费驱动因素、消费水平差异与消费升级带来的投资机会,通过对消费类上市公司的分析、评估,优先选择目标行业中的优势企业作为主要投资对象。
    业绩比较基准80%×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15%×中信国债指数收益率+5%×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产品,其预期收益与风险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3年4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58,961,179.04
    2.本期利润-123,058,215.0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8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375,607,669.1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856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3.50%0.86%-8.91%1.14%5.41%-0.28%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刘颖芳本基金基金经理、长城优化升级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1月22日-9年女,中国籍。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湘潭大学工学学士、清华大学MBA。曾就职于西风信息科技产业集团、德维森实业(深圳)有限公司。2004年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2,085,443,771.7361.62
     其中:股票2,085,443,771.7361.62
    2固定收益投资323,809,093.009.57
     其中:债券323,809,093.009.57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10,002,075.0018.0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35,181,426.169.90
    6其他资产29,972,386.900.89
    7合计3,384,408,752.79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1,836,867,359.2454.42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207,173,421.496.14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11,643,591.000.34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9,759,400.000.88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2,085,443,771.7361.78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568泸州老窖10,685,000254,089,300.007.53
    2600519贵州茅台1,077,628207,303,298.366.14
    3000963华东医药4,080,069162,590,749.654.82
    4600594益佰制药4,561,765141,004,156.154.18
    5600535天士力3,400,000133,110,000.003.94
    6600062华润双鹤6,000,000120,120,000.003.56
    7600557康缘药业4,500,000119,475,000.003.54
    8000513丽珠集团2,878,296107,360,440.803.18
    9600252中恒集团7,175,35299,593,885.762.95
    10600079人福医药3,400,00088,672,000.002.63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4,954,093.000.15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99,450,000.002.9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99,450,000.002.95
    4企业债券19,998,000.000.59
    5企业短期融资券169,203,000.005.01
    6中期票据30,204,000.000.89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323,809,093.009.59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7130400613广发CP0061,000,00099,830,000.002.96
    213020113国开011,000,00099,450,000.002.95
    3138218713三安MTN3300,00030,204,000.000.89
    404136102913福新能源CP001300,00029,727,000.000.88
    512223913中油01200,00019,998,000.000.59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608,058.84
    2应收证券清算款21,372,326.87
    3应收股利3,373,151.32
    4应收利息4,486,346.32
    5应收申购款82,092.12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50,411.43
    8其他-
    9合计29,972,386.90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4,431,572,239.2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54,111,353.0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188,691,649.38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296,991,942.95

      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