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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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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2013-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3-042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13年5月30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披露本公司中标“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保沧干渠工程沧州段PCCP管道制造”第三标段,中标金额为人民币伍仟肆佰壹拾万贰仟捌佰玖拾伍元整(54,102,895元)。

      近日,公司收到与该工程业主方正式签订的《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保沧干渠工程沧州段PCCP管道制造第三标段采购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沧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卖方: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保沧干渠工程沧州段PCCP管道制造第三标段

      3、合同金额:人民币伍仟肆佰壹拾万贰仟捌佰玖拾伍元整(54,102,895元)。

      4、供货时间:2013年6月起,约12个月(具体需结合施工单位用货计划最终确定)。

      5、付款条件及方式:

      (1)预付款

      在卖方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函后21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20%作为预付款。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50%开始扣回预付款,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80%应全部扣清预付款。

      (2)进度款

      实际到货合同价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一定的合同金额分批次支付。

      (3)质量保证金

      A、合同实际到货价格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B、合同验收后,买方向卖方退还质量保证金。

      买方将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按照合同规定卖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保沧干渠工程沧州段已由省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河北水务集团,招标人为沧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2、2012年度,公司未与该工程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3、公司与该工程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金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11.45%。该工程总工期计划为12个月,2013年6月起供货,预计该工程的履行将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较好的影响。

      2、该合同的签订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其他运营成本的上升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3、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