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2年度分红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3-027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2年度分红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总股本411,4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0元(含税),公司2012年度分红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0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07月16日。目前公司2012年度分红方案已实施完成。
公司分别于2011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1年12月15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4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2年4月23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2年12月13日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上会议逐次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该等议案,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年4月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9.31元/股)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8.38元/股。
2012年5月25日,公司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发生除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相应地由不低于8.3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8.34元/股。
2013年7月16日,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发生除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相应地由不低于8.34元/股调整为不低于8.31元/股。
二、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