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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3-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1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共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境外股权部分公司收购比例的议案》。

      2012年6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境外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4亿元收购中国林业集团公司、自然人杨建雄、蔡加国、吴荔清、中林中金森林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总共持有的华嘉木业股份公司(简称“S.A.H.J”) 75%的股权、森林开发出口公司(简称“E.F.E.G”)100%的股权、木材出口贸易公司(简称“E.N.B”)100%的股权、常氏采伐工业公司(简称“E.C.I”)100%的股权、加蓬森林工业出口公司(简称“I.F.E.G”) 87.25%的股权、热带林产品公司(简称“T.L.P”) 75.1%的股权。

      2013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加收购境外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收购中国林业集团公司所持有华嘉公司7.5%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300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嘉公司82.5%的股权。

      现在办理工商变更过程中,根据加蓬相关规定,拟对部分公司股权收购比例进行调整:E.F.E.G、I.F.E.G和T.L.P三家公司收购比例分别由100%调整为99%、87.25%调整为99%、75.1%调整为99.6%。本次调整仅涉及上述部分公司股权收购比例,原股权转让总价格不变,也不会对股权收购进度造成影响。

      本次审议事项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20日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2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于201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10)。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提交了注册报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264号),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6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公司将根据短期融资券发行进展及时公告相关具体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