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公司
  • 5:市场
  • 6:互动
  • 7:书评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归还的公告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茂硕电源”
    股票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进展及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半年度业绩快报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
    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代销机构的公告
  •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国开智慧城镇运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2013年7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6版:信息披露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归还的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茂硕电源”
    股票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进展及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半年度业绩快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
    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代销机构的公告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国开智慧城镇运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
    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3-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7月17日发布了《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59,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8月16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直销、代销网点等销售机构发售。

      原定于自2013年7月22日起开始代销本基金的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故推迟开通代销本基金业务的时间,具体开通代销本基金业务的时间请以本公司后续具体公告为准。

      自2013年7月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或通过以下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

      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