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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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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4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多田昌弘董事和稻叶义幸董事分别书面委托池田修二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芦德宝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逐项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提名芦德宝、池田修二、顾瑾、多田昌弘、曹阳、稻叶义幸、史洪刚、楼玉琦、徐星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史洪刚、楼玉琦、徐星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章程》修正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49。

    四、审议通过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3年第三次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3年第三次修订)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3年第三次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3年第三次修订)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3年第一次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3年第一次修订)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修订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的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的暂行办法》(2013年第三次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的暂行办法》(2013年第三次修订)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13年第三次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2013年度为子公司广东东睦新材料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决定为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2,000万元;

    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3、提供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五年;

    4、批准权限:由于该项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此项担保最高额度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项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有关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2013年度为广东东睦新材料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情况,详见公司《关于2013年度对广东东睦新材料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50。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决定于2013年8月6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在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51。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8日

    附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芦德宝:男,中国籍,1945年2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

    1968年进入宁波粉末冶金厂,历任工人、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1994年任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董事长、1995~1997年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997~2001年任副董事长、总经理,2000年任宁波明州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同年获宁波市“劳动模范”称号;2007年2月前任连云港东睦江河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天津东睦欧意工贸有限公司、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南京东睦博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8月~2007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2008年10月起任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粉末冶金专业协会会长,2010年3月起任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粉末冶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第一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池田修二:男,日本国籍,1953年3月生,大学学历

    1995年7月~1997年9月期间被派至中国任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7年9月~2002年6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7月~2004年8月任公司董事。2004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现任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代表取缔役社长。

    顾瑾:女,中国籍,1958年9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宁波水表厂常务副厂长、宁波机械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宁波中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宁波友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5年7月至今任公司(2001年8月前为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董事。

    多田昌弘:男,日本国籍,1963年7月生,大学学历

    1986年4月进入日本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1997年7月被派往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1999年2月至今任公司(2001年8月前为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曹阳:男,中国籍,1963年7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业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7年2月起担任连云港东睦江河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1月起任宁波东睦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4月起任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5月起任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担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粉末冶金分会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中国金属学会粉末冶金分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粉末冶金分会常务委员,中国机械工业粉末冶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粉末冶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委员。

    稻叶义幸:男,日本国籍,1961年9月生,大学学历

    1989年~2007年3月任职于日本原会计事务所,1996年10月起兼任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财务顾问,2007年4月起加入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200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史洪刚:男,中国籍,1955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曾任兵器工业五二研究所课题组长、科研处副处长、宁波分院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现任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总工程师,国防973项目首席科学家、中国兵器集团总公司科技带头人。

    2013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楼玉琦:男,中国籍,1949年4月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

    曾任宁波市委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宁波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党委副书记,宁波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2009年4月起退休。

    2013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徐星东:男,中国籍,1976年9月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

    曾任宁波永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员、宁波嘉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财务管理咨询、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现任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2013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4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7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修订前修订后
    2005年3月4日经股东大会批准,以原有股本总额11,5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7股转增股本;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9,55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1,9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0.87%,其他境内股东持有7,65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39.13%。

    经相关股东会议批准,2006年2月22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保持股本总额不变前提下,按每10股流通股获得2.8股执行对价,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2,142万股以换取非流通股的流通权;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以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发起人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持有6,518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33.34%,发起人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264.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58%;发起人宁波友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878.2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9%;发起人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8.7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5%;发起人宁波东方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48.7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5%,其他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9,79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09%。

    第十八条公司系由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的总股本为7,000万股,发起人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认购股份4,200万股、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2,100万股、宁波友利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630万股、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35万股、宁波东方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认购股份35万股。上述发起人均以各自持有的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价入股。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四)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八条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第五十八条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二)长期股权投资。审议批准单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进行前述处置的,以其在此期间交易的累计额确定。

    删除,股东大会权限并至第一百二十六条。后续条款依次调整。

    (二)投资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以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投资额是指对同一投资对象且投资间隔在12个月以内的累计投资额。

    删除,股东大会权限并至第一百二十六条。后续条款依次调整。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六)公司回购股份;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七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及本章程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股东通过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股东大会的,应当依据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股东身份验证和确认,进行网络投票。

    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2) 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股票投资,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其他短期投资方式的审批权限及程序参照本条第(二)款股票投资审批权限及程序。

    1、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其派出或提名董事、监事事宜,由董事会按该公司章程规定决定;

    2、对注册资本不超过500万元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其派出或提名董事、监事事宜,由总经理按该公司章程规定决定。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含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派出或提名董事、监事。对注册资本不超过500万元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其派出或提名董事、监事事宜,由总经理按该公司章程规定决定。

    对本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权限以外的其他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

    删除,总经理权限并至第一百二十六条。后续条款依次调整。
    第一百九十五条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第一百九十一条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由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百零三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九十九条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拟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对投资者给予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年度的利润现金分配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度公司所获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二)公司拟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出具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议。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股东大会应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百四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百四十三条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以上《公司章程》修正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5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控股公司广东东睦新材料2013年度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2013年度对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2012年度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3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总额为27,3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要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2013年度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作出如下计划:

    1、为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12,000万元;

    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3、提供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五年;

    4、批准权限:由于该项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此项担保最高额度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对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将进行相应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门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决议》:(1)决定在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设立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由本公司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4,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3,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5月16日获得了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蓬江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600万元,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6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公司经营范围:粉末冶金制品、汽车零件(不含发动机)、家电零件及相关新材料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5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决定将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其中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于2013年7月在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购置土地建设新厂区,计划在2014年底以前完成主要生产用厂房建设并投产。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7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48。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2年度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3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总额为27,300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6,4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6,400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 (临)2013-05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6日(星期二)10:00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30日

    ●会议召开地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

    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6日(星期二)10:00

    4、会议召开地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5、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预案及事项:

    预案序号预案名称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预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预案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的暂行办法》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2013年度为子公司广东东睦新材料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1项和第2项议案时,将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并实行累积投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经提交有关监管机构审核无异议。

    上述预案相关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3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48、(临)2013-049、(临)2013-050和(临)2013-52)。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7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四、参加会议的办法:

    1、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8月1日、8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办法:

    (1)电话:(0574)87841061

    (2)传真:(0574)8783 1133

    5、地址: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邮编:315191

    7、电子邮箱:nbtm@pm-china.com

    8、联系人:曹阳、黄永平、张小青

    五、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日期:

    委托股东账号:

    预案序号预案名称授权表决意向
    赞成弃权反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预案   
    1.1董事候选人芦德宝先生   
    1.2董事候选人池田修二先生   
    1.3董事候选人顾瑾女士   
    1.4董事候选人多田昌弘先生   
    1.5董事候选人曹阳先生   
    1.6董事候选人稻叶义幸先生   
    1.7独立董事候选人史洪刚先生   
    1.8独立董事候选人楼玉琦先生   
    1.9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星东先生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预案   
    2.1监事候选人周海扬先生   
    2.2监事候选人藤井郭行先生   
    2.3监事候选人金光明先生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的暂行办法》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2013年度为子公司广东东睦新材料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5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公司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提名周海扬、藤井郭行、金光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3年第三次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3年第三次修订)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7月18日

    附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海扬:男,中国籍,1948年7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

    1971年10月进入宁波粉末冶金厂,曾任宁波粉末冶金厂车间主任、动力科科长、销售科科长、厂长助理。1995年7月至2002年2月任宁波金鸡集团副总经理。2002年2月至2004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部长,2004年8月至2010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业务部部长。2010年8月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高管(退休)。

    2013年4月起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藤井郭行:男,日本国籍,1958年6月生,大学肄业

    曾在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营业部长,现任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取缔役(董事)、睦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睦星塑胶(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6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金光明:男,中国籍,1971年5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师

    曾任宁波市铜材厂技术员、团总支书记、党办主任,宁波市冶金工业局办公室秘书,宁波机械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宁波友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4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5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8月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三名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两名监事由公司的员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民主推举产生。

    公司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于2013年7月17日选举陈伊珍、宋培龙为公司第五届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2013年8月6日至2016年8月5日。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7月18日

    附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伊珍:女,中国籍,1953年7月生,医师

    曾任宁波金鸡粉末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医、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医。现任公司综合部部长、工会主席。

    2001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监事会主席)。

    宋培龙:中国籍,1960年2月生,大专学历,政工师

    曾任公司人事劳资科副科长、党办副主任,现任公司党办主任、教育办主任、工会副主席。

    2004年8月起任公司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