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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036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换届选举。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19日(周五)上午10:00时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尹兴满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8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5.25%,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5.2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尹兴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87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选举叶小青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87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选举尹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87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选举项兆先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87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选举季建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87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选举尹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87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陈长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87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选举钟永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87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选举陈伟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87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叶荣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87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选举梁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87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9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尹兴满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浙商总裁班MBA,台州市人大代表。曾被评为椒江乡镇企业优秀厂长、椒江区非公有制优秀建设者,历任椒江市前所汽车电器厂厂长,台州市汽车电机厂厂长,信质有限总经理、执行董事,信质汽车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市椒江信质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信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尹兴满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4884.3万股股份,与公司董事叶小青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尹巍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尹强系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叶小青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6年4月出生,台州市慈善总会会员,台州市女企业家协会会员。1976年1月至1981年12月在椒江前所农机厂工作;1982年1月至1989年12月在椒江机灵电机电器修理厂工作;曾任信质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采购中心总监。2010年4月至今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采购中心总监。叶小青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1500万股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542.7万股股份,与公司董事长尹兴满先生系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尹巍系母子关系,与公司董事尹强系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尹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4月出生,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管理学专业毕业,学士学位,台州市椒江区第八届人大代表。曾任信质有限总经理助理、监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信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尹巍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670万股股份,与公司董事长尹兴满系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叶小青女士系母子关系,与公司董事尹强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项兆先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11月出生,清华大学浙商总裁班MBA。1987年至1994年从事电机修理行业,任技术工。曾任信质有限生产总监、副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项兆先先生持有本公司301.5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季建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1月出生,学士学位。2005年至2007年任杭州新星光电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07年至今任杭州新星光电有限公司国内销售总监,2011年6月至今任信质电机董事。季建星先生持有本公司100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6、尹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3月出生,英国Brighton Uinversity毕业,学士学位,现任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台州市椒江搏翔电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尹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500万股股份,与公司董事长尹兴满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尹巍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董事叶小青女士系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简历

      1、陈长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4年2月出生,经济管理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汽轮机厂副处长、处长,杭州电动工具厂厂长,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办主任,德国BOSCH(博世)公司中国技术采购办事处主任,德国BOSCH(博世)杭州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苏州工业园区安固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顾问,新加坡Spindex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三鸥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德国Cisema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加坡Ebay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新加坡Spindex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德国凯思公司中国区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信质电机独立董事。陈长荣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钟永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7月出生,会计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温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副所长,台州天一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职务。现任温岭市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兼任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惩戒委员会委员、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台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台州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公司的会计顾问。钟永成于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3、陈伟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工程师、电机分所副所长、电机分所所长、电机分所党支部书记;上海电科电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电机分院院长、上海电科系统能效检测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格立特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国家中小型电机及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中小型电机及系统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主任;同时兼任全国旋转电机标委会秘书长、全国电气绝缘材料与绝缘系统评定标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小型电机分会秘书长、中国电器工业低碳技术联盟副理事长、上海市节能服务产业协会副会长。2007年-2013年5月曾任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二届届满卸任),陈伟华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监事简历

      1、叶荣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信质有限车间主任、品质部主管。2010年4月至今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品质部部长。叶荣军先生持有本公司301.5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梁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具有20多年机械设计、制造和维修经验。曾任椒江市振华通用机械厂车间主管,前所船舶机械修理厂车间主管。现任信质电机设备部部长兼金加工车间主任。梁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