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临2013-29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7月18日下午召开。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吴萍监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2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会议对公司独立董事陆辉201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陆辉2012年度因故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2年8月17日因出差未出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委托独立董事王蔚松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2、2012年10月26日因身体原因未出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委托独立董事王蔚松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在上述董事会召开十日前将相关会议资料发送给独立董事陆辉,独立董事陆辉均认真审议了董事会资料,就有关资料内容以电话方式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后因上述原因缺席了上述的董事会,均先后委托独立董事王蔚松代为出席、表述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在独立董事日常工作方面,陆辉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的过程中,独立董事陆辉能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对公司年度、季度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监督与审查职责。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专业委员会的委员,独立董事陆辉工作勤勉尽责,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认真研究,还积极参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办法的修订工作和高管人员绩效薪酬考核工作。
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独立董事陆辉在2012年因故两次未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的情况,并未影响其开展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能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