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股票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3-03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7月19日上午10:30在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总股本1,188,633,059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66,407,45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9.24 |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董事韩国龙先生、韩孝捷先生、刘华女士、商建光先生、薛黎曦女士、监事林常青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议案》
议案1:审议《关于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投票结果 | 466,407,456 | 466,407,456 | 0 | 0 | 100% |
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投票结果 | 466,407,456 | 466,407,456 | 0 | 0 | 100% |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以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贷款提供不超过5,500万元担保的议案》
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贷款提供不超过5,500万元担保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投票结果 | 466,407,456 | 466,175,136 | 232,320 | 0 | 99.95% |
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关于向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议案》
议案4:审议《关于向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投票结果 | 1,914,320 | 1,914,320 | 0 | 0 | 100% |
该议案关联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和STARLEX LIMITED回避表决,该议案获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冠城大通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齐伟、陈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