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局
⊙本报记者 宏文
近期,市场对于基金经理“一拖多”现象的关注度再度增加。上半年“一拖多”的冠军由一位深圳基金经理获得,这位固定收益方面的基金经理,一个人管理了7个基金,当仁不让的成为整个行业“一拖多”的最高记录,类似的现象还有不少,尤其是中小基金公司,一个基金经理拖几个基金的现象和平均数字都在增大。这也引发了行业内不少人的担心。
我们的看法是,这可能是个趋势。公募基金作为一个大众理财的产品。其总体收费是比较便宜的。一个简单地对比是,如果你把钱存在银行的定期储蓄户头里,银行会因为简单的息差收走你收益率的两倍以上,而基金通常只收取固定的0.5%~1.5%的管理费。因此,如果一个基金公司要保持一定的收入薪资以吸引行业内的优秀人才,他势必要对该人才的管理规模有一定要求。而在当下的萧条时代,基金普遍迷你化的阶段,基金公司通过让基金经理“一拖多”的方式,来实现其管理规模的经济性是自然的。这个问题在中小公司里尤其突出,也是类似的原因。
从海外情况看,一个基金对应多个专户的案例很多,许多大公司,也不可避免的把许多专户归口到一位基金经理来管辖。而在基金行业的近邻——保险资产公司中,一个投资经理管十几个保险账户的情形更是屡见不鲜的。上述情况同样是出于人力资本和经营收入的平衡的原因。
所以,仅从管理账户数目而不是规模角度来质疑基金公司的是否负责是站不住脚的。我个人认为,让一个基金经理管一个200亿的基金,比让1个基金经理管5个2个亿的基金难度肯定更大。
当然,多基金(账户)的管理模式是有一定底限的。首先,基金公司是否有足够良好的交易和账户系统支撑一拖多非常关键。成熟市场的“一拖多”通常不会比一对一增加太多的交易难度和劳动强度,依赖的是成熟的计算机系统。如果一拖多的基金经理有数倍于单个基金的劳动强度的话,那这样的安排肯定是不负责任的。
另外,“一拖多”的产品投资风格也应该相近,这同样是从基金经理是否有足够精力胜任的角度考虑。类似有些新闻提及的,一位基金经理同时兼管多只股票和债券基金的做法,确实有点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