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
证券简称:天威保变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3-033
债券简称:11天威债 债券代码:12208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威硅业”)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2008年11月天威硅业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设备进口贷款合同,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了《保证合同》。该贷款项下尚余本金2.65亿元,其中1.45亿元人民币于2013年5月31日到期(详见2013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天威硅业1.45亿元到期贷款未能按时归还,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根据《借款合同》(编号:2008进出银蓉(进信合)字第034号)、《保证合同》约定,宣布该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2.65亿元到期(其中提前到期的金额为1.2亿元),并要求担保方履行担保义务。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天威保变近日对天威硅业2.65亿元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到期贷款,按照所持股比履行担保责任,偿还《借款合同》(编号:2008进出银蓉(进信合)字第034号)项下天威硅业贷款本金135,149,604.10元、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3,702,822.06元,共计138,852,426.16元。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代天威硅业偿还的138,852,426.16元,将形成公司对天威硅业的债权。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