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3-04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公司 2013年度总经理重大授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2013年7月24日上午10: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盐鸿厂区办公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超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27,407,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78%。
公司董事、监事、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及保荐机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六名非独立董事
2.1.1选举陈潮钿先生为公司董事;
得票数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陈潮钿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1.2选举李季科先生为公司董事;
得票数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李季科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1.3选举刘泽玲女士为公司董事;
得票数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刘泽玲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1.4选举王彦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得票数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王彦斌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1.5选举李宁女士为公司董事;
得票数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李宁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1.6选举宋建成先生为公司董事;
得票数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宋建成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2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
2.2.1选举徐宗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得票数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徐宗玲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2选举王学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得票数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王学琛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3选举蔡少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得票数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蔡少河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1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两名非职工监事
3.1.1 选举李文彬先生为公司监事;
得票数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李文彬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1.2 选举江春先生为公司监事;
得票数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江春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议案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议案6、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议案7、审议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赞成票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议案8、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议案9、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议案10、审议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赞成票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议案11、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赞成票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议案12、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议案13、审议关于《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赞成票127,4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议案14、审议关于《关于公司 2013年度总经理重大授权的议案》;
赞成票62,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3%,反对票64,807,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李彩霞、王志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东方锆业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