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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博弈的不对称之三十七
在群体内部,利己者占优利他者;在竞争群体之间,利他群体战胜利己群体。唯此为大。
——D. 威尔逊& E.O. 威尔逊
本栏一开始我就有过承诺,要在个体和群体两个层面讨论人在市场中如何选择,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可操作性。然而到现在为止,绝大部分所谈只是个人脑袋里多个“小自我”、多种欲念、信息处理的不同心智方式竞争互动下的抉择,以及产生的各类偏误。
如今,人怎样决策和管理自身的学问已上升为显学,而“利己”追求也已成为主流价值观。可是,被裹卷到市场化大潮里的人们无时无刻不面临着抉择,却始终像在“试错”中摸索。何为“利”、何为“己”,至今未有定论;其所派生的观念,诸如“经济理性”,“合理”、“公平”、“效益”、“效果”、“发展”、“规范”等等,至今连顶级学者都莫衷一是。若不能明确界定“利”和“己”的范围和内涵,“利己追求”是否实际可行,是否值得,更别说是否“神圣”(即需要为之舍弃其余价值),大成问题。
过去四十年来主流生物学的观点认为,人的自利由基因决定。基因是一切物种进化的单位,越能自私地竞取资源以利于扩张自己的基因,越适于生存而得到自然的选择。因此人即使有合作的可能,与别的个体分享资源和生存机遇的话,也只限于有共同基因的亲缘(kinship)之间(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参阅R.道金斯的名著《自私的基因》,有多个汉译本)。这种观点争辩道,愿意为其他个体忍让牺牲的,会削弱自身的生存机会,哪怕是一丁点儿,也终将湮灭,从存续的基因池里消失。因此,在“物竞天择”中,合作不可能是个稳定的进化策略,即便偶尔冒出来,也必将出局无疑。
不能不说,这样的论点是极为强悍的。经济学延绵不绝的争论,主张不遗余力的利己追求,将之拔高到“彻底理性”加以崇仰,在源头上也与这种价值观同气相求、遥相呼应。不过,这种价值观确实指明了一个严峻事实:合作过度,以至于无法有效制裁搭合作便车的行为,会导致走向反面,把合作者(或合作的基因)撵出竞技场,徒然让背弃合作的人得逞高奏凯歌——一个无可违认的可悲结局。
那么,人类社会又是怎样阻遏搭便车的行为,在合作和竞争上达到稳定的?回答之关键,当然是对群体——通过合作达到竞争优势的单位——的正确理解。这就回到了“何为己”的根本问题。近代主流生物学(也是主流经济学)的观点认为,合作的范围不可能伸展到个体或血亲之外,非其不可欲,实乃不可行也。
本文开首引用的那段话:“在竞争群体之间,利他群体战胜利己群体。其余均属次要”,是由两个同名威尔逊(非亲属)的社会生物学家通过人类演化史和文明发展史的长期研究分析得出的判断。他们相信,要说合作者很难在演化中的基因池存续,那么在演化和文化的竞争中,自私者弥漫的人群将被自利者达到合作平衡的人群整个淘汰,就像人类的先祖智人当年进占欧陆时发生过的那样,把尼安得特人整体逐出了人类的基因池。
人类的祖先智人蛰居非洲东部时,一度曾萎缩到不满四千,处于行将灭绝的境地。然而在8至4万年前他们分批走出非洲大陆,不出数万年迅速占领了全球。进占欧洲大陆之后,智人就和散布在那里的尼安得特人群展开角逐,在3万年左右把后者扫荡殆尽。尼安得特人在当时人数众多,且体格粗壮,也使用新石器工具,他们的脑体积甚至超过了智人。但尼安得特人缺少文化——群体合作的征象,比如纹身、信念崇拜、观念符号等等,在群体的合作竞争力上,他们的落后是致命的。
中华文明的发育过程似乎也有“平行的”经历。黄帝是怎样战胜蚩尤的?神农、伏羲、三皇五帝究竟怎么融合的?在“山海经”等口传历史背后一定有大量史实等待我们去发掘。就华夏各族怎样在竞争中合作的历史,我曾向张远山先生请教,他在这个重大课题有着深邃的思考并不断有著述。他提出,从中华文明的基本符号——太极图的“阴阳互抱”中不难看到,华夏各族的祖先很早就认同群体合作的价值,并把合作的文化赞之为“顺道”,把反合作的文化斥之为“悖道”。
E.O. 威尔逊是哈佛大学讲座教授、研究昆虫超社会行为的世界顶尖学者、社会生物学的开创者,他的新著《世界的社会征服》较系统地论述了人类社会合作的大问题,包含对“何为利、何为己”的回答。书中威尔逊教授借用法国后期印象派大师高更的名画及其名句,“我们从何而来,现在是什么,将到哪里去?”来说明,人类要掌握未来的命运,必须了解其现状,而只有挖掘出人类演化而来的本质,才能对现存条件有透彻的了解。
我有心移译他的《世界的社会征服》(E.O. Wilson, 2012),可惜版权已被国内另一家机构买走。真希望他们能迅速推出此书的汉译本。
(作者系美国加州州立大学(长堤)商学院教授,美国华裔教授学者协会(南加州)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