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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5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名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主持人:芦德宝董事长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3年7月25日14:00时;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13年7月25日 上午09:30~11:30

    下午13:00~15:00

    5、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7、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1,318,74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4.4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210,34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10

    8、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多田昌弘董事和稻叶义幸董事因境外工作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陈伊珍监事和金光明监事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曹阳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

    比例(%)

    反对票数反对

    比例(%)

    弃权票数弃权

    比例(%)

    是否通过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分子议案逐项表决)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2.2发行方式及时间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2.3发行数量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2.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2.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2.7募集资金用途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2.8股票上市地点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2.10决议有效期限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3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5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7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第一次修订)》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8关于对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预案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9关于对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预案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10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13年第一次修订)》91,296,14599.980022,6000.02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5项议案和第7项至第10项议案属普通决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含其子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顾海涛律师和张沛沛律师现场见证了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