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13-036
债券代码:126009 债券简称:08赣粤债
债券代码:122255 债券简称:13赣粤01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兴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得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的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项目办机电及照明工程JD1标段(以下简称“九江大桥项目”),获得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所属的井冈山夏坪至睦村高速公路项目办机电工程施工第JD3标段(以下简称“井睦项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5.09%的股权,以下简称“工程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得省高速集团所属的都昌至九江高速公路项目办B2标段(以下简称“都九项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兴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工程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和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发生的提供劳务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2013年1-6月,累计发生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3笔,合同金额累计为326,930,193.60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兴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得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的九江大桥项目,中标价为人民币58,714,041.20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兴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得省高速集团的井睦项目,中标价为人民币90,304,407.40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工程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得省高速集团的都九项目,中标价为人民币177,911,745.00元。
2、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省高速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方兴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最近十二个月,公司子公司累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发生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3笔,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24,627,728.40元;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项目办累计发生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2笔,累计金额为110,940,340.20元。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9.76亿元的绝对值5%(即5.49亿元)以上。
鉴于方兴公司、工程公司均是通过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获得项目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版)》第10.2.15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因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后批准,豁免公司按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上述事宜。
二、关联方介绍
(一)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基本情况如下:
1、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2、单位负责人:朱希
3、单位地址:江西省八一大道275号
4、关联关系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持有省高速集团100%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兴公司构成关联方。
(二)省高速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类型:国有独资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整
3、法定代表人:马志武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
5、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汽车专用公路及桥梁的设计、施工、承包,公路、桥梁收费及养护管理,房地产开发,对公路及桥梁的投资,汽车客货运输。
6、财务情况:201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18,479,83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560,837万元,资产负债率53.67%。
7、关联关系
省高速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1.98%的股份,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兴公司、控股子公司工程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方兴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类型:国有企业
2、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蒋雅辉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二路建昌工业园海外大厦
5、经营范围:高速公路通讯监控、收费系统生产施工等
6、财务情况:201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30,40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832万元,资产负债率64.37%。
7、关联关系
方兴公司系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构成关联方。
(四)工程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类型:国有企业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42.10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吴革森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508号A座
5、经营范围:公路、桥梁、隧道和其它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及高科养护等
6、财务情况:201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73,96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425万元,资产负债率77.79%。
7、关联关系
工程公司系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工程公司65.09%的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构成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方兴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以人民币58,714,041.20元的中标价获得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的九江大桥项目。
2、方兴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以人民币90,304,407.40元的中标价获得省高速集团的井睦项目。
3、工程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以人民币177,911,745.00元的中标价获得省高速集团的都九项目。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九江长江大桥项目、井睦项目、都九项目的招标文件,方兴公司和工程公司参与了相应的公开招标并中标,方兴公司签订了《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机电及照明工程JD1标段合同协议书》、《井冈山夏坪至睦村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第JD3标段合同协议书》,工程公司签订了《都昌至九江高速公路项目B2标段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8,714,041.20元、90,304,407.40元、177,911,745.00元。
上述价格均为公开中标价格。
五、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方兴公司、工程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方兴公司、工程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加方兴公司、工程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定价和合理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股份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