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3-046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详情请见2012年10月15日、2012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2-016、2012-023)。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3年7月2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3年第32期。
2、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理财期限:39天
4.1 收益起计日:2013年7月25日
4.2 产品到期日:2013年9月2日
5、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
6、投资收益支付:
6.1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
6.2 预期年化收益率:4.1%
7、公司与建设银行无关联关系。
8、风险提示
8.1 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8.2 信用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8.3 流动性风险:本期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8.4 市场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的情况。
8.5 管理风险: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益。
8.6 信息传递风险: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8.7 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期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8.8 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期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建设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8.9 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8.10延期风险: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产品项下对应的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等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则投资面临产品期限延期、延期兑付或分次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8.11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
9、应对措施
9.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9.2 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9.3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9.4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刊登于2012年10月15日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详见刊登于2012年10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于2012年10月15日巨潮资讯网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月月盈”2009年对公客户第二期产品2,金额为3000万元。该产品已到期。
2、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产品,截止至公告日,金额为1200万元。
3、公司于2012年11月2日与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月月盈”产品对公客户投资协议书》,使用人民币壹亿伍仟伍佰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月月盈”2009年对公客户第二期产品2。详见刊登于2012年1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4。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3年1月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对公理财业务委托投资协议》,使用人民币壹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稳健系列12号1期。详见刊登于2013年1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2。该产品已到期。
5、公司于2013年1月15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人民币陆仟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1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7。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人民币壹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2。该产品已到期。
7、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机构客户投资协议书》,使用人民币玖仟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对公“保证收益型T计划”2013年第八期产品8。详见刊登于2013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0。
8、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人民币肆仟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该产品已到期。
9、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理财业务委托投资协议》,使用人民币壹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338期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该产品已到期。
10、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人民币壹仟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5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8。
11、公司于2013年6月25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金橙财富一号”2013年第1期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购买平安银行“金橙财富一号”2013年1期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壹亿元,自有资金壹仟万元。详见刊登于2013年6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
12、公司于2013年7月2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中信银行对公理财业务委托投资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购买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稳健系列14号44期保本型(公司客户)。详见刊登于2013年7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5。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