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临2013-020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7月25日(星期四)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6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 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63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编号:临2013-021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银行贷款担保
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通策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健康管理”)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玲玲女士、王仁飞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通策健康管理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其日常经营的稳定运行,通策健康管理在原有贷款的基础上增加物业抵押并拟申请增加银行贷款额度10,000万元,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口腔医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债务履行届满之日止。
通策健康管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与公司第二大股东鲍正梁先生及公司关联方杭州通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杭州口腔医院占通策健康管理总股本的40%;鲍正梁先生占通策健康管理总股本的20%;通策旅游占通策健康管理总股本的40%。
关联方杭州通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大股东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公司。
有关公司与关联方通策旅游、鲍正梁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情况及对外投资公告的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8月31日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12条17项规定:上交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担保以及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等的规定。此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通策健康管理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的参股公司,杭州口腔医院持有其
40%的股权。2013年7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参股公司增加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玲玲女士、王仁飞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浙江通策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国货路7号
法定代表人:鲍正梁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
经营范围:健康管理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四、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债务履行届满之日止。担保金额:10,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议案提交之日止,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1,000万元。均为向本公司参股公司通策健康管理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参股公司为银行贷款增加物业抵押并申请增加贷款额度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贷款担保,货款主要用于其正常的日常经营之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此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建立一系列风险控制制度,并通过推荐董事、监事到通策健康管理,掌握、熟悉其经营状况,降低其经营风险。
七、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参股公司,贷款主要用于通策健康管理的日常经营之需,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对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遵循了相关回避制度。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是恰当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