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26日上午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除独立董事赵鹤鸣以传真方式表决外,其他董事均以现场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的治理水平,完善并细化股东大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权限,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一百一十条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13年7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特定对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特定对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更名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8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上述新修订及制定后的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8月12日 上午 9: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5日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3年8 月9日下午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刚、徐鸽 邮箱:yhdm@yinhe.com
联系电话:0512-58449138 传真:0512-58449267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邮编:21561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8月12日召开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6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7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7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3年7月26日上午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周黎霞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包括高流动性、高信用等级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有担保的其他有固定收益的债券,以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属于风险投资业务的情形。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总监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 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虽然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的低风险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 严格履行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流程和控制流程;
(3)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 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投资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 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7)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以不超过2亿元的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选择流动性较强的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在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过理财产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