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煤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着火事故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3-028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聊城煤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着火事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聊城煤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双氧水项目发生着火事故。
2013年7月27日下午4时45分在双氧水装置试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通过中控室远程视频监控发现萃取塔附属萃余分离器位置有浓烟冒出,随后操作人员离开中控室前往现场,发现萃余分离器部位起火,火势随萃余液(油质可燃物)的泄露增大,并伴有爆鸣声,立即通知中控室其他操作人员进行一键安全停车,同时启动装置切气充氮保护,并上报公司调度中心。现场人员立即实施撤离,并随即清点人员。由于着火现场浓烟较大,公司领导现场处置,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随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救援。附近村庄治安联络员迅速报当地派出所,按照应急预案及日常演练的实施方案,组织周边村民做好疏散准备,指挥部经分析现场情况,不涉及周边村民,未组织实施疏散。
按照救援方案,企业应急防控中心及市、区消防队伍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对装置实施喷水降温,采取泡沫灭火措施,控制火情,将降温水和泡沫全部导入环境安全应急池收集。环保部门同时对着火现场及大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当晚8时左右,火势得到完全控制,只有萃余分离器内存留的萃余液(油质可燃物)泄露到框架五层平台,持续燃烧。28日凌晨3时36分全部扑灭。
经核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没有发生泄露。安监部门组织技术专家、安全专家对事故进行了现场调查,并进行了初步分析,认定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经环保部门对环境检测,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本次事故造成萃余分离器及其关联管线损坏,经初步估算此次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约200万元,初步判断装置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恢复。
此次事故涉及的资产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此次事故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公司管理层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安全环保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公司股票将在2013年7月29日下午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