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3-05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情况简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视传媒”)于近日在深圳签署了《飞利浦高清互动一体电视机采购协议》,双方就公司飞利浦品牌高清互动一体电视机在吉林省合作事宜达成合作协议。
二、协议对方
名称: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仁德集团402室)
注册号:22010901000124X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谭铁鹰
注册资本:139,79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5月9日
经营范围:有线电视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服务业务;专业频道、付费频道、多媒体数据广播、视音频点播服务业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视购物、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方面的信息及其网络传输服务业务;网络广告、网上通讯、数据传输、专用通道出租服务业务;广播电视网络、计算机网络、通信网络及其线路的设计、安装和经营服务业务;广播电视、通信天馈线系统安装、调试;电子社区工程、水电气热收费方面的信息网络服务;卫星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咨询、应用和服务;吉林省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移动网短消息信息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络广告有偿商业信息、网络商城);广播电视、通信及信息设备器材销售、软件开发(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须凭有关审批许可经营)。
公司介绍:
吉视传媒是全国最早实现一省一网的有线广电网络运营商之一,拥有有线电视用户400万户,在吉林省已实现省、市、县三级网络互联互通。在数字电视、互动电视、高清互动电视、宽带上网、数据专线业务等三网融合新业务领域具有极强的技术领先优势及市场优势。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模式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飞利浦品牌一体电视机,并在吉林省区域内展开经营。首批采购产品暂不支持OTA在线升级,在公司对下批产品完善后将支持此功能,并完善双通道功能。双方初步约定,吉视传媒向公司单次提货数量1,000台起;此后每次提货数量以提货单为准,双方长期合作过程中,首期预计采购目标为30,000台。
2、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吉视传媒的权利和义务
吉视传媒全面负责飞利浦品牌一体电视机在吉林省区域内的经营,开放所有自营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厅、分公司路演现场、呼叫中心电话营销等,并制定有效的业务管理流程、市场策略促进公司飞利浦一体机在吉林省地区的经营发展。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相关政策、法规,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吉视传媒从公司采购飞利浦一体机后,将其作为吉视传媒付费节目产品(套餐)的赠品,在宣传自身付费节目产品套餐时,附带完成飞利浦一体机的功能介绍和推广宣传。
吉视传媒的呼叫中心将与公司的服务电话联动,按相关服务标准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2)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有义务负责飞利浦一体机系列技术平台及业务平台的准备和完善,并指导、配合吉视传媒的经营活动。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义务维护吉视传媒的企业形象、声誉,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吉视传媒形象的行为。
公司有权利在产品或服务方案中增加经过吉视传媒加盖合同章的书面补充协议认可的,且公司拥有知识产权的应用与程序。
公司负责一体机的物流配送和安装。公司应保证合同产品的产品质量,由于一体机出现质量问题引发的用户申告、投诉等,由公司按照相关质量标准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
公司负责一体机维修及升级服务。若因服务质量低劣而引起大量用户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等,责任由公司完全承担。
3、价格政策
飞利浦一体机的供货价格以公司书面盖章的《飞利浦一体机价格表》为准,并将随市场行情做适时调整(具体每次调价以双方书面形式确认)。
4、经销方式及付款政策
公司给予吉视传媒在提货时500万的账期额度,即吉视传媒每次预先提货的待付货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账期时间为30天;
吉视传媒采取现款方式付款,支付方式可选择如下之一:
1)开具支票
2)电汇(不支持承兑汇票)。
5、合同有效期:3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公司一体机产品在吉林省的全面销售进入实质性阶段,由于协议所涉及的订单量是预期目标,实际产生的订单量还以未来实际情况为准,该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有关一体机的重大进展,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案文件
《飞利浦高清互动一体电视机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