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博弈的不对称之三十八
孙 涤
对人类为什么不得不抱团才能展开竞争的问题,威尔逊教授有系统的论证。他把结论浅近地表述为,人类共同的远祖不抱团竞争就无以生存延续。要成功防卫共同的家园唯有合作。在远古时代要守护营地的火种、抚养部族幼童,靠单干或单笔交易的合作绝对不行。进入农耕社会后,人们收获时节非常固定而短暂,不合作防御,果实很容易被掠走,更别说灌溉工程等都更需合作努力了。
约在一百万年前,人类发现了对火的有控制应用,这对趋退野兽袭击、取暖,尤其摄取熟食,促进营养吸收和大脑成长,作用至大。人脑的超强能力也要经过长时间发育后才能获得,人类直立行走后,女性骨盆和产道对胎儿的脑体积有刚性限制,所以婴儿大脑(无论体积还是神经元联系)要出生数年后逐渐壮大成熟,这与幼兽短时间就能自立有绝大的不同。1994年在埃塞俄比亚发现的距今约420万年的人类骨架化石,就表明人类在远古已开始斗智而非角力:其时人已能直立行走,颅腔已大出黑猩猩许多(此后四百万年又增大了三倍),而犬齿(主要用于撕裂猎物)已退化了许多。
远古时代伸展到血亲以外的人际合作,一直延续到现在。设若外星人来到地球,会很惊讶地发现,人大都是“遮蔽”在企业内而非个人直接在市场上打拼的。其中的关键,是人际合作的成本和效益,不是以交易为单元能逐笔结清的,而是需要在一个时段里,用银行清结算的术语来讲,“轧差”才能“平账”。讨论企业的组织行为,例如公司聘用合同的实质,为什么企业中人靠劳务合同来维系合作往往比单干户直接面对市场的交易合约更有效的问题,也非常有意思,我们有机会时再来展开。
如果说无论从演化的历史和市场的行为,人际合作都不可或缺,那么人类又是怎样阻遏合作中的搭便车行为或“寻租行为”的呢?上期曾谈到,如果不能有效扼制这类揩油行径,合作终将沦于灭绝。从有效合作的群体胜出的演化进程的角度,人类一定是耗费了巨大心力凝聚了很高智慧,才达到合作群体被进化和文化成功选择的境界的。
说来也有运气的成分,大约八十万年前的一个基因突变,智人的发声器官能发出远为复杂的语音,使人际复杂的沟通和协同成为可能。对合作极其重要的,人们从此能用语言来积累合作的经验,记录“合作的账本”,维持群体合作的记忆:谁为谁做了什么,那人贡献了多少,那人揩了多少油,等等。我们不妨想象,当时负责在洞里(共同)抚育孩子的妇女们,家长里短不停地唠叨,是张三还是李四占了便宜,形成了最初“舆论”的监督。由此提供的信息捅出了并导致惩戒搭便车行为的举措,也产生出最初的“公平”和“善恶”的概念。
进化人类学和演化行为心理学有大量实证资料,说明人类在长期演化中积淀而成的“同理心”——以他人的视角来看待自己并从自身的感受来推断别人的能力——构成了人际合作的情绪、意识和观念基础。建立这个基础上的人际合作的互惠法则(principle of reciprocity),在各种文明各个族裔部落都有相仿的表述、相同的崇奉、相近的实践。互惠法则在“大轴心时代”(距今3500至2500年)行诸文字,形式或有差异,但都表达了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核心理念的遵循,用中国的老话即“恕道也”。恕字由如和心构成,意思与英文的reciprocity相当。
在实践里互惠法则分高低几个层次,都是按他人(或假定他人)怎样对我,我就怎样待人的逻辑来互动的。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参阅笔者的小书《青铜法则》(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2年),内有对治理人际互惠关系基本法则的论述。比如黑铁法则:他人怎样对待我,我亦这样对待他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白银法则:我不愿意他人加诸于我的事情,我也不加诸他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黄金法则:我乐意他人对待我的事情,我也乐意以此对待他人(“己之所欲,乐施于人”)。
黑铁法则是“基本法”,互惠性最为直截了当(strong reciprocity),在人类文明里它是“公义”、“制衡”、“法制”,甚至是“民主”的根本动力和保障。白银法则是黄金法则的“消极的”版本。基本法一旦奏了效,就不再停留在“一报还一报”的层次,而该重新实施更高的白银法则和黄金法则,促使文明和合作能以扩大的群体规模开展下去。
不过,无论哪个群体哪种文化,都有必要诉诸这个“基本法”。可以普遍观察到的是,人们乐意积极惩戒搭便车行为,即便成本高昂,因为这构成了“人的良知”的一个基本元素。此时的“己”已扩展为群体,而构成“利”的收和支,也需要在长期中才能计较清楚。
(作者系美国加州州立大学(长堤)商学院教授、美国华裔教授组学者协会(南加州)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