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3-65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2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8月1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独立董事李亚平女士因个人安排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吕晓金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137,928.77 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止2013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12,429,399.70 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为使公司的价值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体现,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12,092,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9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2.25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201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转增股本。
本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定于2013年8月19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25号楼现场召开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3-6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2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3年8月1日上午11: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吴学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3-67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8月19日上午10:30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15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25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公司21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3年8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3-6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3年8月16日,上午9时到11时,下午3时到5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25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279979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 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马刚
联系电话: 010-59279979、010-59279999转9979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其相关文件。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股东大会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 2 | 公司21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3-69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卓业”)持有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514,978,579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88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前,中弘卓业质押本公司股份418,858,57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385%。
接中弘卓业通知,2013年7月29日和30日,中弘卓业分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000,000股和18,000,000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57% 。
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中弘卓业共质押本公司股份454,858,57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942%。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2日


